Abstract:
外国法的查明是外国法适用的前提,是国际私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主要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外国法的查明既是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问题,又是关系到涉外民商事案件中依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能否被适用的实践问题,对外国法查明进行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各国对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外国法的性质有不同的判断,其外国法查明不能处理的方法也存在不同。在外国法无法查明的情况直接使用本国法,有所欠缺。在这样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确定外国法查明不能的主体,坚持当事人查明为主、法院查明为辅的原则。以外国法适用中不同过的法律关系来进行区分,坚持最密切联系法的适用,而不能轻易使用法院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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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 2015
Page: 548-551
Language: Chine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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